县城里的参公单位有哪些?
什么是参公单位?
参公单位又叫参公事业单位,一般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
参公单位与其他事业单位相比的特点。
一是参公单位保障了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公务员相同的福利待遇,可以享受公务员的升迁、遴选,因此参公会和公务员考试一起,同样实行了职务与职级并存,你的职务职级上去了,工资也就上去了。
二是参公单位与公务员单位人员符合条件是可以互调的。从党政机关调到参公单位,编制就由行政编制变成了事业编制,而从参公单位调到党政机关的人员,其编制自然就由事业编制变成了行政编制。
为什么会有参公单位?
通过参公管理身份的确立,将一些特殊的单位单独分出来成为了参公单位,能够增强参公事业单位工作开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对于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来说,二者编制管理不同,但是实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务员制度。
参公人员的编制是事业编制,只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照”一词可能是对其性质和身份最准确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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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里有哪些参考单位?
参公事业单位有三种:党委群团组织、行政类事业单位和行政执法事业单位。
1.党委下属事业单位:各级别党校、档案局、政策研究室、县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文联、县残联、县侨联、县科协、红十字会等。
2.行政类事业单位:气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地震局、国家统计局调查队、机关事务局、档案馆、舆情研究中心、供销社、公积金中心、人社局等。
3.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城管局、县区以及行政执法综合中心,涵盖农业、卫健、市场、环保、文化、资源等,比如农业执法大队,城管执法大队,卫生健康执法大队。
公务员转参公单位会怎么样?
公务员调到参公单位,其身份就会变成参公人员,使用的编制也会由行政编制调整为该岗位使用的事业编制。
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被划转到相应的机关承担,除行政执法事业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不再参公,原先的老人保持身份不变,退休后自然核销。
所以说,如果公务员调整到行政执法单位任职,其身份不会影响,如果是调整到其他参公事业单位,不建议去,去了有可能变成事业身份。
文章结语
实际工作当中,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并没有象文件中的那么泾渭分明。
虽然参公与公务员在整体上差别不大,但是在县一级,某些参公单位特别是职能局的二级机构存在一个致命的缺点。
那就是这些单位级别太低,导致领导职数和职级职数太少,年轻人进入单位后如果没有机会转任到其他单位,就意味着很难得到提拔和晋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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